18家旅行社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責令整改!

2024-09-12 23:09:48 閱讀量16659 字數422


 關于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旅行社的通告(第一批)
根據2024年上半年旅行社資質核查情況,部分旅行社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導游,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據核查情況已多次發(fā)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整改。截至2024年9月10日,仍有18家旅行社企業(yè)(見附件名單)未完成整改,已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達到設立旅行社的法定條件,現依法進行通告,責令整改。

整改期間,被通告旅行社禁止開展旅行社經營業(yè)務,暫停旅行社的全國旅游監(jiān)管服務平臺、一機游平臺和一卡通使用權限。

請被通告旅行社于2024年9月20日18時前依法完成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之規(guī)定,依法撤銷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詳情↓


來源/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責編/和真羽

二審/林 彤

終審/郭俊燕

麗江市融媒體中心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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