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制定于1988 年9 月,2010 年4 月進行了修訂。保密法規(guī)定:國家秘密是關(guān)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nèi)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一切國家機關(guān)、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全體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wù)。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國家對在保守、保護國家秘密以及改進秘密技術(shù)、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來源/“云安”微信公眾號
責(zé)編/錢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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