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2019年5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麗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交巡警管理大隊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因各類違法行為依法扣留了機動車,部分車輛至今未來處理,現(xiàn)特向社會進行公告。請車輛駕駛?cè)恕④囕v所有人或車輛管理人持有效證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前來大隊接受處理,逾期大隊將按照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公告如下。

麗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高速公路交巡警管理大隊
2021年12月31日



編輯/和潤黃
責(zé)編/和眾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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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廣播電視臺

(發(fā)稿編輯:和潤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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