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頭條】麗江驚現(xiàn)可以吃的“100元鈔”,律師稱:涉嫌違法!

2019-01-10 17:38:23 閱讀量32376 字數763


近日,記者收到網友爆料,在吉祥商貿市場對面一蛋糕店售賣“人民幣”蛋糕,看上去跟真鈔一模一樣。記者通過暗訪了解到:確實有網友所說的這款蛋糕,蛋糕店老板告訴記者昨天開業(yè)特地做了一個大的“人民幣”蛋糕免費給顧客品嘗。

樣品圖

當記者用手拿起“人民幣”發(fā)現(xiàn)其使用的紙張觸感與真鈔有所區(qū)別,肉眼看也比真鈔略小一些。蛋糕店的老板說:“人民幣”蛋糕上使用的“人民幣”只是蛋糕的裝飾品,是糯米紙材料制作,可以放心食用。”記者問這樣的“人民幣”是你們自己做的嗎?老板說:“是跟材料廠家拿的貨,自己并無參與制作”。記者問道還有其他面值的人民幣嗎?老板說現(xiàn)在只有這種面值的。

老板拿出裝有“人民幣”的盒子,上面印有產品名字、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但并無生產廠家。

記者在淘寶中搜索糯米人民幣,看到了“烘焙食用糯米紙人民幣”的可食用人民幣,價格20元不等。


記者向滇西北律師事務所和橋毅律師咨詢,他告訴記者商家用人民幣作為圖樣,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

(一) 故意毀損人民幣;

(二) 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

(三)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四) 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前款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根據國務院行政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因此,制造、出售或使用人民幣式樣玩具的人或商家屬違法行為。根據該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可以給予警告,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此你有何看法呢?趕緊在文末留言吧!


記者:李耀瑭 東巴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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